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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4哈慈重组最新公告,哈慈3股票能回主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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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0752哈慈股份现在怎么样了
  • 400044哈慈股份会不会重组
  • 我几年前买的哈慈股份现在还能操作吗
  • 400044什么时候开盘
  • 重新上市没有什么区别 历史沿革首次亮相
  • 二重重装恢复上市时间?
  • Q1:600752哈慈股份现在怎么样了

    这早就退市了呀,在三板交易,代码400044

    Q2:400044哈慈股份会不会重组

    市场中没有不可能的 但是把握住时点和重要

    Q3:我几年前买的哈慈股份现在还能操作吗

    2005年9月22日,哈慈股份就退市了。现在在3板可以交易,代码是400044
    去证券公司办理三板市场交易手续,就可以在三板市场交易股票了

    Q4:400044什么时候开盘

    凡是8字、4字开头的股票都是股转系统的股票。经查证核实,400044哈慈3,经法院审理,同意实施破产重整,公司公告延期复牌,即暂停转让。具体原因请查阅公司公告:
    港澳资讯提供 (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公司大事记:哈慈3(400044)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044 证券简称:哈慈
    3公告编号:2017-019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慈股份”或“公司”)于
    2015年 12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开市时起暂停转让。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公司已进入重整司法程序,存在重整成功或不成功转为破产清算的可能。管理人已接管公司事务,并于
    2016 年 6 月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申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2016 年
    7 月 20 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五审判庭召开了哈慈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会议具体召开情况详见管理人于2016 年 7 月 21
    日发布的《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2016 年 12 月 6
    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重组方尚未确定的实际情况裁定批准了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的申请,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3 月 7 日。上述情况详见管理人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2017 年 3 月 7
    日,管理人按期向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2017 年 7 月 7
    日,管理人发布《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普通债权组表决票统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关于哈慈股份重整计划草案的最终表决结果为:出资人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哈慈股份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哈慈股份重整计划草案。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管理人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18 年 3 月 13
    日。
    停牌期间管理人将根据重大事项和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Q5:重新上市没有什么区别 历史沿革首次亮相

    退市进入三板的股票,能否重新上市,需要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一、上交所
    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根据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上交所所申请重新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五)公司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
    (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九)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十)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收到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后,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对股票重新上市申请进行审议,综合考虑公司股权结构、持续经营能力、重大偿债风险、财务状况、资产、公司治理结构等等方面,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上交所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
    在重新上市安排上,上交所进行了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时间规定。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与上交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及时办理股份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二是对重新上市股票的限售规定。对公司不同类型的股票视其性质和来源的不同,作相应的限售处理。另外,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即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且应当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至少交易至其披露重新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
    二、深交所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二章 重新上市申请
    第八条 公司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应当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本所对公司以下情况将予以重点关注:
    (一)公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是否保持独立,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或者同业竞争,公司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三)退市后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等事项是否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否清晰,主要股东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及其股权是否存在瑕疵;
    (五)退市整理期间及退市后,公司是否因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六)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七)本所关注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 公司首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与其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场外交易市场的时间间隔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或者十八个月。
    公司在其股票终止上市过程中拒不履行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义务、不配合本所相关工作或者出现本所认定其他情形的,本所自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的申请。

    Q6:二重重装恢复上市时间?

    2020年3月1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公告,同意国机重装(原*ST二重)重新上市。公告显示, 国机重装于2019年12月1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重新上市申请,上交所于2019年12月18日受理。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上交所同意国机重装A股股票约72.68亿股(每股面值1.00元)在上交所重新上市交易。 具体上市时间,请留意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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